中证智能财讯 ST椰岛(600238)8月12日公告,全资子公司海南椰岛恒鑫贸易有限公司与四川省天府好粮油有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 ,以酒类产品抵债方式向天府公司偿还货款 、赔偿金及相关费用合计900万元。

恒鑫公司与天府公司此前开展油脂类商品买卖贸易合作,2023年双方签署《销售合同》,天府公司向恒鑫公司支付货款741.37万元(含保证金) ,但恒鑫公司因未收到上游货物无法发货 。天府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恒鑫公司应向天府公司返还货款并支付赔偿金及相关费用等约900万元 ,天府公司已申请强制执行。

2026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签署暨债务重组的议案》。
根据协议 ,经双方确认,恒鑫公司应付天府公司货款及保证金741.37万元,资金占用利息约54.72万元,违约金87.47万元 ,律师费17万元,合计约900.57万元 。天府公司同意恒鑫公司以酒类产品抵债,足额交付货物后双方相关债权债务关系了结。天府公司签收货物后视为恒鑫公司全部履行完毕 ,天府公司应在签收后5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撤回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结案并解除对恒鑫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全部强制执行措施。
据公告,本次债务重组预计将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实现收益约600万元,具体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定数为准 。
核校:孙萍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