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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1日晚,天力锂能(维权)(301152)发布《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因涉嫌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立案 。部分股民或许存在索赔机会。

徐劲律师(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 ,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已明确取消前置程序,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导致损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可索赔损失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及佣金损失。(徐劲律师专栏)
暂定索赔条件:
在2026年7月31日之前买入天力锂能,且在2026年8月1日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最终索赔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 。(天力锂能维权入口)
投资者应准备下列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原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 ,证券交易记录流水(从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库存股的还要打印出库存股数)。
(本文由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徐劲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610948623)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徐劲律师擅长在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件中为股民维权索赔 ,执业十余年来,曾代理投资者起诉多家上市公司成功索赔。)